食品八大标识是什么?食品八大标识是什么?

食品八大标识是什么?

1、食品八大标识是什么?

食品八大标识:指的是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根据GB7718-2011的要求,食品标签主要应当标示以下基本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通过这些信息的标识,可以告知消费者所购食品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如配料表可以帮助消费者清楚自己所吃的食物由哪些配料构成,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可以提醒消费者所购食品的食用期限,贮存条件可以帮助消费者掌握正确的食品保藏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很重要,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该食品是否是合法生产的。根据GB 28050-2011规定,有些预包装食品可以被豁免强制标识营养标签:一是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大的,如生鲜食品。二是包装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的,如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预包装食品。三是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的预包装食品,如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

食品八大标识是什么?

2、食品八大标识是什么?

食品八大标识如下:

1、食品名称,指各种美食、甜品、食物的名称。

2、配料表,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于食品中的主要原材料物,如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

3、净含量,净含量是指标签上注明容器或包装内食品的重量。

4、生产者,食品生产者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

5、经销者的名称,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6、地址,食品包装标签上注明的地址是生产许可证上的地址,但是生产许可证的地址必须根据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也就是说,这三者应该是同一个地方的。

7、贮存条件,就是指隐含了可能长期不动的意思,而过多的强调放置、存放的条件。贮存条件可以提醒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贮存,防止食品变质。

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

食品标识8大要素?

3、食品标识8大要素?

食品八大标识:指的是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必须在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或重量等、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如果有体系认证也要标上,执行标准号。日常生活中所吃的食品大概分为以下几种: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食品商品的八项标识是什么

4、食品商品的八项标识是什么

八大类主副食品一般指:粮油、猪肉、蔬菜、水产品、家禽、蛋品、食糖、食盐等。

八大过敏原的管理要求提现在哪个标准中

5、八大过敏原的管理要求提现在哪个标准中

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限。   二、范围   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经识别,本公司的棉花糖产品不属于过敏原食品,如生产其他含有过敏原产品应按本规定进行识别并控制)。   三、职责   

3、1质量部负责编制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过敏原管理规定实施。   四、内容   过敏原:一部分人会引起产生不良反应的蛋白质或化合物。   

4、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4、2各国过敏源的物质:      

4、

2、1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   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   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   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   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      

4、

2、2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   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   )、小麦、花生、大豆。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食品过敏源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例外情况除外。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4、3生产过程对过敏原物质的控制   

4、

3、1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知情权,公司应确认本公司产品的原料是否包含有过敏危险的敏感物质,如有则应根据产品进口国规定按   

4、

2、1或   

4、

2、2的要求在食品标签上标识。原料采购应明确相应的技术参数(采购标准/产品规格),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的成分说明和含有或不含有过敏原成分的保证函。   

4、

3、2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应建立可追溯及回收体系,生产全过程应做好原料使用记录,能够实现从原料来源到成品发货和成品发货到原料接收的可追溯性。   

4、

3、3含有过敏原食品生产时应保存原料清单及最终配方,该清单应由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及营销部门核实确认,该清单应适时更新。   

4、

3、4生产含有过敏原食品时应减少对不含有过敏原食品的潜在污染(包括偶然因素)。生   产过程中产品品种(含过敏原食品和不含过敏原食品)更换,应彻底停止含过敏原食品生产,并按规定的卫生清洁计划进行工器具、设备设施等食品接触面的清洁工作,避免产生交叉污染。   

4、

3、5质量部门应对含过敏原食品的标签进行确认,保证标签内容与产品实际一致。质量部门应保存外来标签和成品的常规标签的检验记录。      四、引用文件   

4、1 2003/89/EC指令   

4、2关于出口美国食品标签标注新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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