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开个小型的食品加工厂,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本人想开个小型的食品加工厂,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1、本人想开个小型的食品加工厂,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2、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手续流程:

1、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确定生产产品种类;

3、确定对应种类产品执行标准;

4、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应产品审查细则;

5、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6、设计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7、施工与安装调试设备、化验室设备检定;

8、试生产产品并进行检验;

9、准备申请资料、各项制度和对应表格。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1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第十2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3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十4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扩展资料:食品生产加工厂受监督检查事项: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3、办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对厂房有什么要求吗?

1、注册公司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人代表处、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

3、办理工商登记,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工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2、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

2、公司名称多个;

3、公司经营范围;

4、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

5、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必须是正式的办公楼,住宅不能注册)

6、财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7、其它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3、选择公司的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20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1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1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1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1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百度百科-注册公司百度百科-工商注册。



4、开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手续流程:

1、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确定生产产品种类;

3、确定对应种类产品执行标准;

4、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应产品审查细则;

5、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6、设计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7、施工与安装调试设备、化验室设备检定;

8、试生产产品并进行检验;

9、准备申请资料、各项制度和对应表格。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1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第十2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3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十4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扩展资料:食品生产加工厂受监督检查事项: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5、办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办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的手续:

1、办理食品加工厂的话,需要先成立公司(不能是个体户);

2、携带资料到工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4)租赁合同复印件; (5)经营场所布局图、主要设备设施布局以及操作流程文件; (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规章制度。

3、再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

4、再到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即QS证;

5、再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6、再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3十8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3十2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 (1)登记事项; (2)登记依据; (3)登记条件; (4)登记程序及期限; (5)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6)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6、开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枯顷胡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手续流程:

1、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确定生产产品种类;

3、确定对应种类产品执行标准;

4、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应产品审查细则;

5、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6、设计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7、施工与安装调试设备、化验室设备检定;

8、试生产产品并进行检验;

9、准备申请资料、各项制度和对应表格。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1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第十2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3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十4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乎缺案文件。 扩展资料:食品生产加工厂受监督检查事项: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没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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