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宣传学习和推行中遇到的问题,广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础是______。
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宣传学习和推行中遇到的问题
制定经过编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3月11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2] 规定全文编辑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2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中用餐是指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外购食品(包括从供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第3条 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第4条 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第5条 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第2章 管理体制第6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统1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第7条 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第8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9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第十条 区域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职责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学生营养健康专业指导机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教育的相关规定,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相关活动,引导合理搭配饮食。第十1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第3章 学校职责第十2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第十3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第十4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第十5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第十6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第十7条 学校应当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第十8条 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第十9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第2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1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第2十1条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第2十2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4章 食堂管理第2十3条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第2十4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第2十5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第2十6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2十7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1公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第2十8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第2十9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第3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第3十1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第3十2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第3十3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第3十4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2)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3)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4)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5)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第3十5条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第3十6条 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4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第3十7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第3十8条 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第3十9条 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第4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第4十1条 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第4十2条 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第4十3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第4十4条 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第5章 外购食品管理第4十5条 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学校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第4十6条 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第4十7条 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第4十8条 学校需要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第4十9条 学校外购食品的,应当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第6章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第5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2)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3)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4)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5)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第5十1条 教育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报告。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教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1级教育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第5十2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第5十3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信息统1公布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主动关注涉及本地本校食品安全舆情,除由相关部门统1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外,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第7章 责任追究第5十4条 违反本规定第2十5条、第2十6条、第2十7条第1款、第3十3条,以及第3十4条第(1)项、第(2)项、第(5)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百2十6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3十4条第(3)项、第(4)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5十5条 违反本规定第3十6条第2款,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规定第3十6条第3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4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5十6条 违反本规定第4十条,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5十7条 有食品安全法以及本规定的违法情形,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视情节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第5十8条 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1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质或者不合格而采购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2)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3)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4)违规操作致使师生人身遭受损害的;(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6)其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行为。第5十9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2)隐匿、伪造、毁灭、转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关证据,逃避检查、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者责任难以追究的;(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的;(4)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6十条 对于出现重大以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由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第6十1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所辖区域内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8章 附则第6十2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学校食堂,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供餐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现榨果蔬汁,指以新鲜水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果蔬汁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成的饮料。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的定义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6十3条 供餐人数较少,难以建立食堂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者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小规模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第3十6条的规定实施管理。对提供用餐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参照本规定管理。第6十4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 。
2、广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础是______。
C。
3、健康中国营养行宣传标语
1 烟酒不沾唇,疾病不伤神。2 饮食7分饱运动3分跑,均衡新饮食健康你我跑。3 吃出营养,人生是彩色的,活出健康,人生是亮丽的。4 口味淡1点,寿命长1点。5 饮食清淡重自然,笑脸迎人心胸宽,强健体魄勤又勤,病魔欺身难又难。6 多蔬多果多动,少油少盐少怒。7 轻轻松松来运动,清淡饮食身体好,不吸烟来不喝酒,拥有健康没烦恼。8 健康生活3步曲,早睡早起为首曲,清心寡欲是协曲,定时健诊来圆舞。
4、有关营养健康的宣传标语,200字左右?
1 烟酒不沾唇,疾病不伤神。2 饮食7分饱运动3分跑,均衡新饮食健康你我跑。3 吃出营养,人生是彩色的,活出健康,人生是亮丽的。4 口味淡1点,寿命长1点。5 饮食清淡重自然,笑脸迎人心胸宽,强健体魄勤又勤,病魔欺身难又难。6 多蔬多果多动,少油少盐少怒。7 轻轻松松来运动,清淡饮食身体好,不吸烟来不喝酒,拥有健康没烦恼。8 健康生活3步曲,早睡早起为首曲,清心寡欲是协曲,定时健诊来圆舞。
5、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1阶段的工作或某颂兆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1种书面材料。下面是我整理的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 5月20日是第28个“全国学生营养日”。龙口市开展了以主题为“关心校园餐,营养助健康”走进校园宣传活动,把营养知识带进课堂,引导学生树立健康饮食观念,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课堂上,龙口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利用图文并茂的PPT课件向学生们介绍了平衡膳食宝塔、如何健康吃好1日3餐等营养健康知识,让学生认识到挑食、偏食带来的严重后果及养成健康饮食的重要意义,增强学生的营养观念。通过互动交流,评价不同蔬菜、水果等各种营养食品,让学生们进1步了解合理、科学的营养搭配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提高对膳食营养知识的认知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龙口市红旗小学学生王诗语说:“通过这次学习我知道了每天都要吃早餐,多吃蔬菜水果,多运动,要养成不偏食、不挑食的饮食习惯。”“我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目的在于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青少年的营养健康问题,帮助学生们树立1个健康的营养膳食观念,养成正确的生仿樱镇活行为习惯,从而减少儿童、青少年肥胖的发生。”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2 为迎接5月20日全国学生营养日的到来,引导学生树立健康营养饮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5月17日上午,嘉祥街道东关回民小学利用早会组织开展“天天好营养,1生享健康”全国学生营养日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向学生讲解和宣传营养与健康知识,介绍营养健康与膳食的关系,倡导学生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各班主任利用多媒体向学生介绍了“学生营养日”的由来,并通过1张张图片和报刊资料列举了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不合理营养现象及其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引导学生纠正不良饮食习惯,建立“合理分配3餐,少吃0食,饮清淡饮料”的科学饮食观念,倡议学生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观念,改善家人、孩子的膳食结构,为孩子提供充足营养,保证孩子身体发育的需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进1步认识到营养健康和均衡膳食的重要性,对培养学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及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3 “蔬菜几乎每1个部分都有营养价值。白菜外层叶子中的胡萝卜素浓度要比中心叶子高十几倍,维生素C也要高好几倍;莴笋叶子的胡萝卜素、维生素C和叶黄素含量都高于莴笋的茎……”2017年5月18日,重庆市永川区萱化小学开展“食品营养知多少?”主题班会活动,老师给学生们讲解蔬菜的营养价值。 各班围绕食品营养,通过认识、了解蔬菜的营养价值,膳食合理搭配知识,并对1些常见的饮食误区和垃圾食品种类进行了详细介绍。旨在普及营养知识,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节约意识、理性消费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迎接5月20日第28个“全国学生营养日”。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4 为大力普及辖区学生营养知识,提供合理的饮食结构。近日,牟平区高陵镇中心卫生院到辖区中小校开民全国学生营养日活动。 活动现场,备粗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参加活动。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从营养与智力、合理膳食搭配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并就学生如何进行早、中、晚餐的合理搭配及饮用水等方面的常识问题进行阐述。通过讲解、接受咨询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师生对饮食健康和营养均衡意识有1个新的认识,养成健康饮食的好习惯。 据了解,今年5月20日是第26个“全国学生营养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餐盘3:2:1”,即1餐当中应包含3份主食,2份蔬菜,1份肉类。为广泛、深入宣传学生时期营养的重要性,大力普及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不偏食、不挑食、讲卫生的好习惯。活动中介绍最好做到每周食谱不重样,早餐的各种营养素含量应占全天供给量的30%左右。午餐应占全天供给量的35~40%。晚餐应占全天供给量的35-40%。”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5 每年的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餐盘3:2:1”,含义就是1餐当中应包含3份主食,2份蔬菜,1份肉类。 为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普及青少年营养知识,促进科学饮食,在第26个“全国学生营养日”到来之际,邹平县各中小学紧紧围绕“健康餐盘3:2:1”主题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营养日”系列教育活动。 1是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国旗下的讲话、LED宣传栏、黑板报、营养知识宣传图片、视频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营养与健康等知识,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2是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围绕“全面、均衡、适量——培养健康的饮食行为”主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膳食合理搭配知识以及不吃早餐和吃“垃圾食品”的危害,引导学生拒绝“3无”食品,改掉偏食、厌食等习惯。 3是提高学校膳食水平。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学校食堂每周制订1次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4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指导学生制作“营养金字塔”、“饮食与健康”卡片,赠与家长和亲戚。 5是开展培训活动。 通过QQ群、飞信、微信群等形式与家长传授学生营养与健康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饮食,发挥家校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6 随着“全国学生营养日”的临近,为让幼儿具有正确的饮食营养观念,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5月14日烟台市牟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开展了“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主题“关注食品安全营养,让我们的成长更加健康”,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观念,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1:保健医生组织幼儿参观带量食谱,了解自己每天在幼儿园吸收的营养,参观厨房,了解厨房师傅们的辛苦,珍惜师傅们做出来的食物。 2:同时各班级也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我是小小营养设计师”,活动中,孩子们扮演成蔬菜娃娃、水果娃娃等各种营养食品,向小朋友介绍各种食物的不同营养,让幼儿了解科学合理的营养搭配,养成不偏食、不挑食、不暴饮暴食的好习惯。 3:幼儿园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饮食状况,编写了健康教育儿歌,教育孩子了解营养与人成长的关系,让幼儿懂得合理搭配膳食和营养。同时幼儿园充分利用家园互动,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让大家了解“什么是营养”、“怎样科学摄取营养”、“如何合理饮食”等知识,让家长了解全面、均衡、适量健康饮食的重要意义。 此次活动不仅让幼儿正确的认识了合理的营养膳食观念,更得到了家长们的1致认同和赞许。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我们还会1如既往的高度重视,经常性的组织幼儿进行营养健康知识的活动,帮助幼儿增强营养健康意识,为提高幼儿的健康体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7 为了提高对做好学生营养知识宣传工作的认识,针对今年活动主题,我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营养知识宣传专题活动计划;结合520中国学生营养日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生营养知识宣传,如板报,广播,家长信等;结合本校实际在学生中组织主题班会,营养知识竞赛活动。
1、4月27日,高1年级各班进行远离肥胖与慢性病主题班会,参与人数384人,同学们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资料及结合身边具体案例,互相交流学习资料,讨论热烈,深入了解肥胖的危害,明确了什么是健康的饮食习惯,如何正确健身远离慢性病,效果良好。
2、5月4日,利用学校宣传栏进行系列营养知识宣传,内容有:中国居民膳食宝塔;9大消脂食物;蔬菜食用不当影响吸收;6种不健康的早餐;合理饮用牛奶可使健康加倍等等。宣传人数达到1155人。
3、5月18日,利用广播进行健康教育内容有:膳食关键在平衡;回归健康的饮食传统;健身锻炼新理念。参与人数1155人。
4、5月20日,发放营养日宣传资料,人数387人。
5、5月20日,高2年级组织进行营养日知识竞赛,参与人数50人。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8 值全国“全民营养周”活动之际,我院临床营养部在门诊大厅举行了营养义诊活动。全民营养周主题是“全谷物,营养+”,就《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核心推荐第1条“食物多样,谷类为主”提出了“全谷物,营养+,开启营养健康谷物新时代”的活动口号。 义诊现场气氛热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营养医师们面对面的解答了大家的疑惑,发放了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肿瘤患者、孕产妇、婴幼儿等多种膳食指南。 “全民营养周”旨在通过以科学界为主导,全社会、多渠道、集中力量、传播核心营养知识和实践,使民众了解食物、提高健康素养、建立营养新生活,让营养意识和健康行为代代传递,提升国民素质,实现中国“营养梦健康梦”。为进1步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广“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健康理念,帮助居民正确选择营养、优质的谷物,中国营养学会全民营养周办公室启动了“中国好谷物”遴选活动,最终评选出10种中国好谷物品类,依次是:全麦粉,糙米,燕麦米,小米,玉米,高粱米,青稞,荞麦,薏米,藜麦。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9 5月14日,第X个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系列活动在江苏省无锡市金桥学校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联合中国关心下1代工作委员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联合主办。 今年“中国学生营养日”将围绕“52110,健康快乐行”这1主题开展1系列宣传教育活动。5是指每天应该吃2-3个成年人拳头大小的蔬菜(煮熟的或切碎的生菜叶),约300-500克,同时,每天应该吃新鲜的水果;2是指玩游戏机、使用电脑、看电视的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1是每天应该进行1个小时以上中等或高等强度运动;还有1个1是指每天吃重约80-110克的1份肉;0是指不喝含糖饮料。 为了表彰学生营养和“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好的'学校,今年,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和中国关心下1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命名“学生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44所;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和中国奶业协会联合命名“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示范学校”47所;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和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联合主办的“全国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知识大赛”评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学校50所。会上,与会领导和专家向上述单位代表颁发铜牌和证书。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教授向与会者解读《中国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报告20XX》蓝皮书,今年的蓝皮书主要介绍了饮食、运动与健康,鼓励学生以“52110”为目标规范生活习惯,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活动现场,无锡惠山金桥实验学校的师生就感兴趣的问题向到场的营养健康专家咨询,在学生欢快的表演中结束了今年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0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5月20日,大家关注更多的是520这个数字所代表的含义。然而,对与我们健康息息相关的节日----全国学生营养日却鲜为人知。为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大学生合理营养,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科学健康生活,也为了庆祝学生营养日的到来,我们营养保健协会与生命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联合举办了1次以“健康营养,伴你成长”的活动。 本次活动是中心组成员换届以来的第1次活动,往事开头难,整个活动过程历经曲折,但我们有团结的队伍,有永不言弃的精神。活动在会长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各个部门积极参与。宣传部负责前期的宣传工作,张贴海报并制作好展板;学习部制作体能测试数据表格,收集整理参加测试学生的相关体能数据;组织部联合生命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管理活动期间人员的分配和职责的分派;外联部和财务部负责做好财务预算和报销工作,配合宣传部购置活动所需材料;秘书部负责做好活动总结。此外,在活动之前,协会成员还多了1项任务——学习体重计、血压计、血脂计的使用方法。 在摆好展板,挂好由生命科学学院大1各班出的手抄报,准备好仪器后,活动正式开始。由于我们的大力宣传,吸引了很多学生前来测量,在我们值班人员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完成了身高、体重、血压、血脂的测量工作,并做好了相关的数据记录。 根据数据记录情况,我们做了1下总结:参加本次活动并填写表格的学生总共有98人,其中男生56人,女生42人。男生血脂人体体格指数(BmI)正常(20—25kg/m2)的占57.1%,稍廋(18.5—20kg/m2)的占23.2%,过廋(《18.5kg/m2)的占19.6%;女生BmI正常的占64.7%,稍廋的占28.6%,过廋的占6.7%。而大多数学生血压正常。 活动在大家的欢声笑语中圆满结束,大家进1个星期的准备工作终于有了回报。我们营养保健协会要做的不仅仅是在5月20日全国营养日时宣传营养保健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大家养成良好的保健意识,掌握更多关于健康的知识并能够合理的运用到日常生活当中。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1 在全国中学生营养日到来之际,劲松职高德育处开展了主题为“拒绝垃圾食品,做健康劲职人”学生营养日签字活动。 活动旨在宣传健康饮食的重要性,劲松职高学校卫生部部长顾梦怡同学向全校学生发出饮食健康倡议,倡议大家拒绝垃圾食品,平衡营养膳食。学校医务室赵莹老师为全校学生做了1次精彩的健康知识讲座,列举了全球十大垃圾食品,介绍了垃圾食品对身体健康的巨大危害健康饮食的注意事项,提出了多项健康饮食的建议,活动中学校还展出了5月中旬开展的“拒绝垃圾食品,做健康劲职人”电子板报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丰富的内容,精致的构图,向大家传达了健康饮食的重要性。 活动最后,全校学生进行了健康宣言签字仪式,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纷纷在印有“拒绝垃圾食品,做健康劲职人”的横幅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签名过程看似简单,但它是个人与健康签约的过程更传递了健康饮食理念和拒绝垃圾食品的决心。 校区孙副校长为本次活动做了总结,号召大家要牢固树立健康饮食的观念,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去践行“拒绝垃圾食品,做健康劲职人”的誓言。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健康饮食意识,为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拥有健康体魄奠定了基础。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2 5月13日-19日是第4届“全民营养周”,主题是“吃动平衡,健康体重”。今年5月20日是第29个全国学生营养日,主题是“营养+运动,平衡促健康”。合理的营养和健康的身体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合理膳食营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食育理念、不断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镇中心中学围绕今年全国学生营养日活动主题开展了1系列宣传活动。 首先利用学校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让学生了解全国学生营养日的由来、中小学生营养的重要性以及学生营养不良等疾病预防知识;其次在校内悬挂“营养+运动,平衡促健康”宣传横幅,营造宣传氛围,出1期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专刊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在21日上午镇中心卫生院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走进校园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于解答,为学生发放宣传单并建议他们带回家让家长了解相关营养健康知识;另外我们还在校园内多处张贴宣传海报,提高学生的营养健康意识,让学生认识到营养膳食和运动的重要性。 慧吃慧动,健康体重,“吃动平衡促健康”是1项长期而且影响孩子1生的健康工程,需要学校、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推动。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能提高师生及家长的营养认知水平,逐步建立科学的饮食卫生习惯,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远离肥胖与慢性病,健康快乐每1天。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3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为让孩子们具有正确的饮食营养观念,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今天我园积极开展“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观念,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挑食、厌食、偏食的孩子越来越多,很多孩子养成了喜欢吃0食的习惯,导致孩子中营养不良现象日益增多。针对这1现象,各班的班主任通过QQ群、校讯通、家校联系本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培养孩子健康的饮食行为的重要性。幼儿园利用宣传海报、蔬菜写生、绘画等形式向孩子们宣传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孩子们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做到不偏食挑食、不吃0食、不吃3无食品、不吃不卫生变质过期的食品。在此基础上鼓励孩子们多进行户外运动,以此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孩子营养知识,增强了营养观念,同时也在幼儿园营造了关注孩子营养与健康的浓厚氛围。 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4 “蔬菜类食物含水分多、蛋白质少和能量低。然而蔬菜类为人体提供了大部分所需的维生素和无机盐,而且绝大多数蔬菜含有较多的膳食纤维,可以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及增进肠蠕动,利于解除便秘困扰,增进人体免疫功能……”5月18日,兴龙湖小学4(3)班老师向学生们讲解各类蔬菜的特点及营养价值。当日,该班学生带着西红柿、黄瓜、南瓜、茄子、藤藤菜等各类蔬菜进入校园,老师结合各类蔬菜的特点,向学生们讲解了怎样认识蔬菜、蔬菜的营养价值、蔬菜的食用方式等。 据了解,在5月20日第26个“全国学生营养日”来临之际,兴龙湖小学开展了“小学生的饮食与健康”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班会、手抄报、黑板报、橱窗等形式,介绍了关于“全国学生营养日”的由来,旨在普及学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健康饮食观。今年第26个“全国学生营养日”的主题是“健康餐盘3:2:1”,含义就是1餐当中应包含3份主食,2份蔬菜,1份肉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幼儿的偏食、挑食的现象日益严重,导致营养不良,同时有些幼儿饮食无节制,又不爱运动导致肥胖。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大丰幼儿园抓住契机,把5月18日—22日这1周定为“饮食健康”教育周,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首先保健老师在周1国旗下讲话,向孩子们宣传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孩子们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做到不偏食挑食、少吃0食、不吃3无食品、不吃不卫生变质过期的食品。其次幼儿园在宣传栏、家园联系窗等处粘贴幼儿的均衡营养知识,并通过校讯通平台、班级q群等向家长发送营养饮食的短信,向广大家长宣传培养孩子健康的饮食行为的重要性。再次各班开展健康饮食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幼儿认识到挑食、偏食带来的后果,尤其在餐前进行教育,使幼儿养成不偏食、不挑食的好习惯。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孩子的营养知识,增强了家长的营养观念。 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兴旺。在今年的5月20日“全国学生营养日”来临之际,西关社区邀请社区服务中心蔡医生为4点半课堂的学生及其家长普及合理膳食知识讲座。 在课堂上,社区服务中心的蔡医生介绍,食物搭配不合理,长期偏食、挑食,不吃早餐,这些问题已经导致了很多疾病的发生。同时他还特别指出学生营养2大注意:
1、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有益于提高学生抵抗力。由于偏食、厌食或搭配不合理造成的某些营养素缺乏会降低学生的抗病能力。
2、食品没有贵贱之分,要正确引导学生合理膳食,做到不偏食、食量合适。只有在1日3餐中多种搭配并不断交替食用才不会出现营养素缺乏。每1种营养素对人体健康都很重要。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力普及了学生营养知识,增强了营养观念,同时也在社区营造了关注孩子营养与健康的浓厚氛围。
6、全国学生健康营养日宣传稿
1、尊敬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2、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健康 科学膳食》,因为5月20日是我们国家1年1度的中学生营养日。说起营养,同学们可不要小视这个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小学学生中挑食、厌食、偏食者日益增多,很多学生都养成了喜欢吃0食、不爱吃主食的习惯,导致学生中营养不良者日益增多。再加上学习、精神压力大,运动量不足,学生片面地摄入高脂肪、高蛋白食物,我国青少年肥胖症发生率逐年升高。良好的营养、适当的锻炼和合理的作息是影响其身心发育的3个重要因素。为了青少年茁壮成长,应大力普及学生营养知识,为学生提供合理的饮食结构。学校配餐正是根据不同食物所含的营养和不同年龄段的营养标准,合理调配膳食,做到荤素、粗细搭配,平衡健康。
3、同学们日常饮食应该多样化,以提供充足、全面、均衡的营养,保证身体发育所需。下面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养成吃好早餐的良好习惯。上午紧张的学习和活动,要求早餐必须含有充足的热量,以保证学生们能精力充沛地学习。青少年时期是智力投资和体质投资的黄金时代,只有合理膳食才能体质健壮、思维敏捷、健康成长。 (2)饮食多样化:合理营养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及学习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按营养学要求,青少年1日的膳食应该有主食、副食,有荤、有素,尽量做到多样化。 (3)积极参加体力活动,加强体育锻炼。 适量运动以及合理的营养结合可促进青少年生长发育、改善心肺功能、提高人体的耐久力、减少身体脂肪和改进心理状态等。这种经济、实用、有效又无副作用的措施,对于提高青少年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4、同学们,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大家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及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1定要科学膳食,合理汲取营养,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