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标准在哪里备案
1、食品企业标准在哪里备案
食品标准需到省卫生厅办理备案。
需要报送材料的有以下这些: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4份和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1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7、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8、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新办企业免此项);
9、专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1百2十4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2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5)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7)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1企业以同1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8)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9)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1百2十3条、第1百2十5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1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