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吗,上海鑫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氣冲天牛肉粒许可证QS编号、与企业标准号是多少?

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吗



1、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取消了吗

不是的。没有取消。 对于食品流通环节实施的是流通许可证,而生产加工企业则必须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QS证书。发证机关也不同,流通许可证由负责流通监管的工商部门发证,而生产许可证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证。发证程序无非是申请,审核,颁发这3个主要步骤。补充1点,如果你取得了流通许可证,但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话,不但需要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还需要同时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的变更,经营项目中必须要有生产加工项目。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针对食品流通环节,比如商场,商店,超市等等,由工商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QS,是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而言,比如食品加工企业,由质监部门发放。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国现在的食品监管模式是“分段监管”,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餐饮分别实施行政许可。

上海鑫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氣冲天牛肉粒许可证QS编号、与企业标准号是多少?



2、上海鑫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氣冲天牛肉粒许可证QS编号、与企业标准号是多少?

qs就是1个图标,安全的象征。 生产许可证编号就是qs ×××× ×××× ××××,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上海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副页吗



3、上海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副页吗

生产许可证是有副页的,副页中说明生产的范围等。

上海开个食品厂,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4、上海开个食品厂,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开办食品厂肯定是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还要取得营业执照。必须有法人代表。还要有资金规模。可能还需要有健康从业证。食品是关乎人身身体安全。肯定要身体,人要健康。你如果这些东西都没,怎么可能那里开办食品厂?食品厂开办肯定是给别人吃的。必须要严格检验。

上海松江区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上海松江区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qs证了,现在改为sc证了,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2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3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4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上海虹桥区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6、上海虹桥区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qs证了,现在改为sc证了,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2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3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4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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