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现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i什么证据跟手续?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证办理流程
1、厦门现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i什么证据跟手续?
厦门市工商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须知 2009年12月15日起,各区工商局、工商所正式启动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式,有效期3年)受理、审核、发证工作。 核 发 权 限
1、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和发证工作由区工商局市场科负责,受理范围:辖区内在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含外资企业);
2、工商所按照区工商局委托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范围:已受区工商局委托、由工商所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经营者。 工 作 流 程
1、经营者申请字号名称→向区工商局许可准入部门(工商所)提出许可申请→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两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申请人的经营类型如实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和《厦门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评分细则》→市场科(工商所)审核→局长审定→核发流通许可证。
2、对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在有效期内申请增加、变更“许可范围”或“经营场所”,以及原《卫生许可证》未年检或过期的,也应按上述流程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 理 期 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或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予以受理的,市场科(工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现场核查时间)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区工商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市场科(工商所)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证办理流程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见附件);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延续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三、许可机关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办理延续。除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表、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登记表外,收据类、通知类文书使用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流通许可格式文书。 四、许可机关对符合要求的延续申请,应当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许可换证之日起重新计算。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 五、食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按照变更程序一并办理。
3、厦门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4、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基本都是相同的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个在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一般签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提供给你办公司注册那张图。 4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5租赁合同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供货公司的供货合同及供货清单 7医院办的健康证,一年有效期的那种。
5、厦门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