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怎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如何办理换证

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怎么办



1、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怎么办

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怎么办 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怎么办

1、到期后,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2、续期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服刑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

3、续期审核通过后,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服刑人员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批文,并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才可以正常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如何办理换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如何办理换证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者应当《食品流通许证》有效期届满3十日前向原许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证》;

2、申请《食品流通许证》延续应提交下材料:(1)食品流通许延续申请表(见附件);(2)《食品流通许证》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委托人提出延续申请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身份证明;

3、许机关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证管理办法》和《4川省食品流通许证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办理延续除食品流通许延续申请表、换发《食品流通许证》情况登记表外收据类、通知类文书使用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食品流通许格式文书;

4、许机关对符合要求延续申请应当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证》延续换发《食品流通许证》编号变有效期自许换证之日起重新计算原《食品流通许证》正、副本收回;

5、食品经营户《食品流通许证》期需要变更许事项按照变更程序并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3十3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1同贮存、运输;(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6项的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不续的话影响征信吗



3、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不续的话影响征信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不续不影响征信。 食品安全许可证过期,换流通许可证不用交罚款,但是证过期期间还在经营,视同未经许可、无证经营。证过期期间还在经营,视同未经许可、无证经营的结果:

1、《食品安全法》第8十4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续?



4、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续?

需要在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前30天进行延期申请。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经营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营场所环境及功能间布局平面图;

7、经营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等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如何办理换证



5、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如何办理换证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需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9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1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



6、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受理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审批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5、换证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办理食品许可证需注意的方面:

1、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1,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1)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2)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3)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十7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2十8条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2十9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3十条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3十1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十9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