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范围明细,个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细
1、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范围明细
餐饮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明细建议如下:
1、餐饮管理服务;
2、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3、冷库服务;
4、餐饮服务; 以上就是餐饮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餐饮营业执照的范围明细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例如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等。如果餐饮证核定的是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则营业执照的范围就只能一字不变地跟着写,而酒水、饮料应属食品流通的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2、个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细
个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细如下:
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3、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4、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5、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6、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7、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8、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大全有7大类,分别是:
1、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
2、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
3、建筑安装类经营范围;
4、科技类经营范围;
5、咨询类经营范围;
6、生产类经营范围;
7、外高桥保税区企业。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普通的经营范围有: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类经营范围、科技类经营范围、咨询类经营范围、生产类经营范围、外高桥保税区企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细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以填写如下14类:
1、互联网科技;
2、医疗器械;
3、本地生活;
4、广告文化;
5、游戏;
6、餐饮:餐饮服务;
7、金融服务;
8、商贸;
9、电影休闲娱乐;
10、职业人才中介;
11、注册进出口公司类公司;
12、建筑;
13、旅游;
14、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餐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餐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例如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等。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