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1、提出申请:向食品药监局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
2、提交材料:提交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业务受理:提交申请与相关材料后,食品药监局会审核并发放回执单。
4、现场勘查:待材料受理完毕,食品药监局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通过勘察结果给予综合评价。
5、签署审批发证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商家,食品药监局会签署审批发证意见。
6、证书发送:通过审核的商户可以在三十日之内领取证书。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2、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一般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经过原件核对后,提交营业执照;
2、到办理中心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相关人员对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书进行预审,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做出受理决定,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相关部门可以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则需按要求修改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食品经营者在工作日内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食品检测,管理人员依法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4、检测符合规定后,即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3、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哪里办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项目名称: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二、实施主体:当地卫生局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四、办理流程:申请 → 窗口受理 → 现场审查 → 审批 → 发证 五、申报材料 (一)食品餐饮业
1、xx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4、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
5、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7、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以上要求还是很规范,很严格。但是具体申办,只需到当地政务大厅申报办理。有些项目和必备的条件还是要审核的。每个地方都有他的特殊性,具体办证程序也有所不同,最好你还是到当地卫生部们咨询一下;更为妥当。
4、广州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
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先填写申请表,再者准备相关的证件并制定食品管理制度并提交,然后就需要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决定。只要通过了之后就可以领取经营许可证件,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综合上面所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开业之前就需要办理好。当事人需要直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而且还需要结合不同的流程提交不同的材料,只有获得认可之后才可以领取此证件。所以,当事人在办理时就需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法律依据: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5、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需要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卫生部门领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
3、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平面图;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承诺书;
6、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7、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