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注销,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注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的流程如下: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是本则陪人的扒盯销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办理注销前,先看1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1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1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1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1,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2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春游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8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2、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可以申请简易注销,以陕西省为例:根据《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的通知》
4、工作程序登记机关依申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程序:(1)注销申请。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简易注销”模块中填写申请。(胡烂2)进行公示。申请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3)登记审核。登记机关在接受纸质申请及营业执照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模块中进行审核。(4)材料归档。注销完成后,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等有关材料归入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登记机关依职权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程序:(1)调查核实。对拟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收集相关材料。(2)登记审核。填写《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报主管领导核准。(3)决定注销。根据《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直接注销登记,打印《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决定书》。(4)进行公示。自作出准予注销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公示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情况,并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5)材料归档。注销完成后,将《依职权注销裤掘漏个体工商户登记表》《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决定书》等有关材料归入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扩展资料《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的通知》
3、主要内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分为依申请简易注销和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两种方式。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是指个体工商户发生应申请注销的特定情形,不申请注销,登记机关依据法定职责注销个体工商户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符合下列情形之1的,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散仔工商户。(2)查无下落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两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3)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的通知 。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时必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办理注销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本人来不了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出具相关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注销前,需要确认执照是否为两证合1的执照,若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1,不需开清税证明,若是统1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1,需要开具证明,再带上以上相关资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十6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在支持网络注销的地区进行网络注销,在已经开通网上注销的地区,个体户只需在经办机构官网点击工商简易注销窗口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提示录入、上传相关信息即可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数字证书或U盾。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1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2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1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对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注销所需的时间具体可询问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之前还需办理税务的注销,之后再向社会进行注销的公示。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2十4条,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