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多久可以下来,食品经营许可证几天能办下来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多久可以下来

1、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多久可以下来

一般情况下,食品经营许可证在2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下来。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后,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程序如下:

1、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材料,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七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几天能办下来

2、食品经营许可证几天能办下来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二十个工作日能办下来。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等,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食品经营许可凭证。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几天才能下来

3、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几天才能下来

一般情况下,食品经营许可证在2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下来。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后,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程序如下:

1、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材料,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

3、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七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多久才可以办下来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多久才可以办下来

一般为10个工作日。 2018年6月1日起,北京西城区食药监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事项办理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从受理到下来证要多久?

5、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从受理到下来证要多久?

正常自受理之日到取证20个工作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九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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