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哪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1、唐山高新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哪里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在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须为该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为申请人;
3、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1、食品经营许可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在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1)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须为该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为申请人;(3)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3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健康管理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4、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
5、办公室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1、食品经营许可陪早证在当地卫生局办理。具体流程是:(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2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十5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3十3条第1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2、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芦猛雀志;
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8、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
9、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1
0、不购买和食用3无产知冲品。
3、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2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十3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卫生局办理。具体流程是:(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2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十5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3十3条第1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2、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8、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
9、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1
0、不购买和食用3无产品。
5、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在当地卫生局办理的。具体流程是: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2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十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3十3条第1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6、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哪里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10个工作日。 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资料受理 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资料(具体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环评);
2、场地核查 受理资料以后,执法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对你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地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硬件设施,是否有必要的设施,包括经营场所、所需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消毒柜等)、生产设施(冰柜、餐具、柜台等)、3防设施(防蝇、防鼠、防尘)、索证索票(供货商资质、随货通行单)以及相应的制度、还有卫生情况;
3、领取许可证 如果你前两步顺利通过,那么你就静静的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知你领取许可证;如果你前两步有其中的1步不符合,工作人员会告知你那些不符合,你按照要求改进就可以了,改正合格以后,就可以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知你领取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按要求应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十5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3十3条第1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