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山东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1、山东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今年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 两证整合 ” 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提交申请后,相关信息会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自动传输,只需等待税务部门无异议后即可快速简易注销,既减少了个体工商户退市的成本和时间,也提高了审批办事效率。 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1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 山东) ( http://www.***.cn/col/col94091/ ),用户登陆后,选择【注销登记 -- 简易注销 -- 个体】输入社会统1信用代码及经营者身份证号码进行申请。
2、发起申请后等待税务部门 10 天(自然日)内反馈结果,点击下1步进行提交,提交后等待登记机关进行材料指导。
3、待状态显示“材料签名”时,经营者及经办人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完成后提交,待登记机关审核人员审核通后即可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2、山东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山东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分为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游樱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现场申请材料审核查直接给予办理结果。此类注销申请简化手续包括:若营业执照遗失的,经营者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便无需在纸媒上登遗失公告;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便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除此以外,经营者还可选择现场申请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切实简化注销流程。
2、个体工商户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登记机关实行依职能注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完全神笑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并确定难以恢复经营的;连续两年及以上不进行工商年报且在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但无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此升樱类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还能办理准予恢复经营申请,审核通过后,便恢复为存活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6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